低视力的传统定义是指手术、药物或一般验光配镜无法改善的视功能障碍,主要包括视力下降和视野缩小。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而等于或优于0.05者;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5者称为盲。而新的定义是指患者即使经过治疗或标准的屈光矫正后仍有视功能损害,其视力小于0.3到光感,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视力去做或准备做各项工作。对于儿童,应强调近视力和功能视力即包括了对比敏感度、暗适应下降而致残的低视力。
低视力辅具相应的解决方案有无障碍家居改造、低视力康复中心、视障阅览室、特教学校视障教室四种,其中包括了电子助视器、光学助视器、单简望远镜、手持放大镜、智能听书机、言杖、盲用手表、盲用手机、盲文打字机、文电脑等多种产品。